《传统中国法秩序原理及其现代价值》课程的主旨在于系统分析传统中国法秩序的结构及原理,
提出传统中国法的核心精神为“教化式强制与惩罚式强制的辩证统一”。
课程通过引入规范法学视角,指出传统国家法包含教化(假定条件+行为模式)、国家强制与惩罚制裁三个规则要素,其中惩罚制裁在整体法秩序中具有必然性,但在具体规则中具有或然性。
传统法秩序以“圣人则天施仁德而制礼、刑”为正当性原理,强调先教后杀、先礼后刑的合理性,主张教化与惩罚分立但统一于教化目的。课程认为,传统中国法的“教化与惩罚的辩证统一”原理具有现代价值,重拾传统教化法精神是重建中华法系的重要路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