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》课程是法学类专业核心必修课,是教育部要求全国各高校面向法学专业开设的“第一课”,即法学专业核心课程“1+10+X”设置模式中的“1”,是法学体系和所有法学核心课程的理论基石,在法学学科体系、话语体系、课程体系建设中具有统领意义。课程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、核心要义、实践要求、科学方法,呈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知原点和解释框架,为我们探寻中国法治之理打开一扇知识之窗,是我们系统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知识之梯,更是我们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行动指南。新疆政法学院将本课程设置为法学类专业学科基础课程,并于2021年秋季学期正式开设,面向全校法学、知识产权、社区矫正、国际法、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、国家安全学、监狱学等法学类本科生,累计授课人数达5000余人。历经五年课程建设与系列改革创新,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,通过沿着课程的体系框架、逻辑思路、思维方法拓展深化,切实提升学生运用法治思想观察法治现象、分析法治问题、处理法治关系、建设法治中国的理论素养,坚定法治信念、增强法治本领、担当法治重任,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、自觉遵守者、坚定捍卫者。本课程先后获得新疆政法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、智慧课程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,2025年8月,获批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。
课程特色:本课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,以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、重要地位、工作布局、重点任务、重大关系、重要保障为基本板块,学理上以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、核心要义和科学方法为讲授内容,采用理论讲授与案例教学法结合的教学方式,并融入典型影音资料予以具象化,激发学生思维碰撞和批判性思考,在章章典故、帧帧漫画、桩桩案例中启发学生反思,使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内化、深化与转化于心。引导学生熟悉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发展的时代背景,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发展的三大逻辑和鲜明特色,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内容、核心要义和科学方法,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观察法治现象、分析法治问题、推进法治实践的能力,增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认同、思想认同、理论认同、情感认同以及坚守法治事业、建设法治中国的理论素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