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普通话》是一门旨在规范学生标准语音,提高学生口语表达能力的实践性较强的课程。本课程根据马克思主义语言学理论,以国家的语言文字政策为依据,系统讲授普通话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,使学生掌握普通话语音基本知识和普通话声、韵、调、音变的发音要领;通过教师标准的范读和学生反复的训练,克服不同方言区学生的语音错误和缺陷,使学生具备较强的方音辨正能力和自我训练能力;能用规范标准或比较规范标准的普通话进行朗读、说话及其它口语交际,从而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,以适应将来从事教师职业和其他职业需要需要。同时,针对普通话水平测试进行训练,强调学习的渐进性与层级性,从静态的语言个体单位训练开始,逐步过渡到动态的言语表达整体训练,使学生能够把握应试要领,顺利地通过测试并达到相应的等级标准。
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分为四个部分,第一部分是普通话、方言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相关知识介绍;第二部分是汉语普通话语音系统声母、韵母、声调、音变的教学和训练;第三部分是朗读的教学和训练;第四部分是命题说话的教学和训练。
本课程是一门在理论的指导下,实践性很强的课程,应着重训练和提高学生的普通话口语表达能力。教学中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、课堂示范和自我训练相结合、课内学习和课外活动相结合的基本原则,以理论为指导,以训练为主导。